
《保险代理人会所、保险顾问管理办法》(简称:创业制度)
创业制度 2017-09-13 17:07:29
第一条 为开拓保险中介市场,规范保险中介业务人员管理,满足保险代理人职业规划需要,保证业务质量,提高经营绩效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、《保险代理人暂行管理规定》、《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》,特制定《保险代理人会所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创业制度)。
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“保险顾问”,是指希望通过本公司实现创业梦想的会员,并与本公司签订《保险代理人合同》,从事人寿保险产品代理、财产保险产品代理、合法的其它产品代理的人员。
第三条 “保险顾问”管理规定
凡在“保险代理人会所”注册的保险代理人“会员”在完善相应手续后可转为 “保险顾问”, “保险顾问”适用本“创业制度”,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。
第四条 “保险代理人会所” 愿景
成为中国顶级保险代理人创新服务平台,保险销售服务行业的专业平台运营商,专门为全国4000万在职、离职的保险代理人以及有望从事保险行业的创业者服务,助力保险代理人实现财富梦想,还权保险代理人的独立和自由。
第五条 注册须知
1、有无从业经历的人员都可以注册“会员”,符合要求的“会员”与公司签订“保险代理合同”并办理执业证书后可转为 “保险顾问”。